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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被控收受金条 轿车等 合肥轨道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思源受贿案开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受贿一辆轿车 回租继续“升值”据安徽商报报道,近日,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思源涉嫌受贿案在庐阳区法
原标题:受贿一辆轿车 回租继续“升值”

据安徽商报报道,近日,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思源涉嫌受贿案在庐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公诉机关指控,张思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贿赂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63.18万元,以及美元5.3万元和50克的金条2根。案件涉及合肥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多个项目。其中,一辆价值18万的轿车,却实现了30多万的贿赂“使命”。

[指控]

协调倾倒渣土 一次进账百万

据指控,2014年底,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十一局城轨公司”)承建的合肥地铁2号线3标段土建项目,因渣土外运困难,该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冉某某请时任合肥轨道公司副总经理的张思源出面帮忙协调倾倒渣土场地。经张思源协调后,瑶海区的一块土地租赁给冉某某项目部作为渣土倾倒场使用。作为感谢及为在以后施工中继续取得张思源关照,2015年8月的一天,冉某某送给张思源现金人民币100万。

2010年初,中铁十一局城轨公司以中铁十一局名义中标合肥地铁1号线高铁南站主体项目2标项目,为感谢时任合肥轨道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总工办主任、建设事业部部长张思源在招投标方面的帮助以及为以后继续取得其在施工中的关照,该项目部经理张某某于2010年6月送给张思源1辆价值18.28万元的尼桑牌逍客轿车,并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租用该车,共计支付给张思源租金16.4万元。

2011年底至2013年初,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高铁南站南、北广场基坑项目对外招标,在张思源帮助下,中铁十一局城轨公司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方式承接到了该项目。为感谢张思源的帮助,张某某两次在合肥市政务区某小区门口共计送给张思源现金20万元。

指导编制标书 收取感谢费用

据指控,2015年8月,中铁五局四公司以中铁五局集团名义投标合肥地铁2号线龙岗停车场项目。投标前,中铁五局四公司总经理钟某某找到时任合肥轨道公司副总张思源,希望其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张思源为钟某某介绍认识评标专家,后在编制标书时,张思源又将其他标段中标单位的标书给钟某某公司参考,同时还指导其分析报价、提高中标率,最终中铁五局四公司中标该项目。2016年初,张思源以同样方式帮助钟某某所在公司顺利中标合肥地铁3号线土建12标。为感谢张思源的帮助及以后在施工中继续取得其关照,钟某某安排公司员工先后分3次送给张思源现金65万元。

2012年5月,中铁四局四公司以中铁四局名义中合肥地铁1号线土建2标项目,蔡某某为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担任合肥轨道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的张思源对蔡某某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优化施工方案,节约了项目成本同时还帮助协调各方关系,为感谢张思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帮助及以后继续取得其关照,2013年中秋节前,蔡某某送给其现金6万元。

为投标获关照 送来两根金条

2012年5月,合肥地铁1号线对外招标,为和时任合肥轨道公司总工程师的张思源处好关系,以便在接下来的投标过程中得到其关照,中铁十六局北京轨道公司安徽分公司总经理傅某某在张思源办公室送给其现金5万元。2012年6月,傅某某又送给其金条2根(每根重50克)。

2014年7月和9月,中铁十二局混凝土制品公司分别中标合肥市地铁2号线西段和东段盾构管片项目,该公司经理王某某为在盾构管片生产、供货阶段让时任合肥轨道公司副总的张思源协调管片堆放场地以及出现供货延迟时减轻处罚,分多次在张思源办公室送给其现金共计19万元,张思源均予以收下。

2016年1月,中铁十局第三建设公司以中铁十局名义中标合肥地铁3号线土建6标项目,乔某某为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张思源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并帮助乔某某优化盾构施工方案、节约项目成本,为感谢张思源,乔某某通过中铁十局三公司总工程师送给张思源美元4.3万元。

庭审

辩称部分指控不实

起诉书指控的张思源受贿的犯罪共计12起,张思源收受的款物部分被其用于投资购买吊车,个人、家庭花销等。

检方认为,张思源在担任合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总工办主任、建设事业部部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价值人民币363.18万元,以及美元5.3万元和50克的金条2根,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张思源认为部分指控不属实,所指控的部分款项其没有收,另外,还有部分款项是他的借款,不能算受贿。

此案未当庭宣判。(实习生 陈莉真 记者 张剑)

(责编:鲁先红、常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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