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校外培训班要备案审核 上岗教师须持有资格证
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入“深水区”。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今后,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不仅需要规范命名、备案审核,并且相关教师也必须获得教师资格。
省教育厅表示,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关键环节,当前,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整改攻坚期。为防止误导家长学生、杜绝超前超标培训和虚假宣传,应本着简洁、直观、准确、规范的原则,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如“小学三年级数学培训班”“初中二年级语文培训班”。按照以上要求,各培训机构要尽快将所办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县级教育部门应及时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今后,校外培训机构要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责编:尚明桢、杨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