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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刷单”返佣金? 拿不到佣金还得还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5  来源:燕赵都市报
核心提示:到了大学,环境改变,消费观念也随着改变,但是大多学生每个月的生活费是固定、有限的,用学生身份贷款、分期付款的情况随之增多

到了大学,环境改变,消费观念也随着改变,但是大多学生每个月的生活费是固定、有限的,用学生身份贷款、分期付款的情况随之增多。力所能及范围内的分期付款无可厚非,但想利用“刷单”得到佣金,这风险可就大了!有的学生因此上当,不仅没拿到“刷单”的佣金,还得还欠款。人行金融专家提醒广大学生,对有害网络借贷要提高辨别能力,同时,大学生也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抵制不正当盈利。

案例:

“刷单”是假,诈骗是真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在2018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期间,公布了一起“利用网络借贷诈骗大学生网络购物分期付款案”。

据悉,杭州一家网络科技公司通过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向在校学生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售手机等商品,其招聘的兼职校园经理,主要职责是向大学生介绍分期购物,校园经理则按照每单商品金额的一定比例提成获取佣金。

吴某、丁某等合谋进入该公司,以兼职校园代理身份,欺骗学生“无需真正购买手机便可得到‘刷单’佣金”。具体操作是,学生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学籍信息,并成功在网络分期购物平台购买苹果手机,手机归吴某等人所有,购机的钱款由其负责,吴某等向学生支付“刷单”佣金。

通过此种方式,吴某等人获取网上购买的手机并销赃获利。学生在陆续收到该科技公司催还贷款的通知后,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至案发,吴某等人共欺骗学生65人,骗取手机65部,共计价值人民币34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丁某、吴某等人被判诈骗罪。丁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受骗学生则需退还网络科技公司欠款,不承担责任。

启示:

大学生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随着互联网金融兴起,民间P2P平台、消费金融公司等开始介入大学生消费信贷市场。”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人士表示,为抢占市场,一些非法金融平台打着“助学扶贫”等多种旗号,以“分期偿还、低利息、零利息”诱惑大学生贷款。同时,降低申请门槛,简化资格审核手续,仅需身份、学籍、联系方式等信息,甚至无需线下审核便可以完成放款。

由于大部分大学生没有固定收入,主要依靠外部资助完成学业,网络借贷迎合了大学生的资金需求。加上部分大学生金融法律知识欠缺,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在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前提下,很容易受到金钱的诱惑。办理贷款业务后,一些非法金融平台往往利用“指标费”、“服务费”等名目收取高额手续费,逾期还款条件极为苛刻。

如果不对大学生进行金融法律知识教育,帮助其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他们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本案给即将和正在使用网络借贷的大学生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学生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抵制有害网贷,

从“适度消费”做起

人行金融专家表示,大学生群体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增强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

首先,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坚决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做法,坚持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

其次,选择正规金融服务渠道。确因生活困难或学业需要申请贷款业务的,主动向学校反映困难,坚持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等业务。

再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非法网贷业务,做到不参与、不接触非法网贷活动;遇身边同学申请办理网贷业务的,友善提醒并及时报告学校或老师,有效防范潜在风险;不慎陷入“校园贷”、“现金贷”及其他民间借贷纠纷的,第一时间向学校、家长报告情况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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