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重视“实习”的价值但却未按照高质量教学的要求进行组织,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没有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实习环节进行充分论证,而往往就由院系领导安排学生到某一企业实习。
派学生到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去进行实习,在一些职业院校负责人眼里,是“多赢”——既解决职业教育规定的实习教学任务(找高质量的实习岗位难);学校还从中收获管理费(实习企业感谢学校输送“学生工”);企业获得廉价的劳动力。但对于职业教育来说,则是多输——败坏职业教育的形象,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错过利用实习提高学生职业技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