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新个税法全面实施脚步日益临近。记者日前走进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切身感受个税改革“实动作”,细致了解个人减税“真实惠”。
“我以前每月到手的工资是4800元,10月份工资单上扣税一栏空了,到手的工资多了39元,这样算下来一年多了400多元,相当于两岁宝宝的绘本钱了。”拿到10月份工资单,赵云霞为自己算了一笔减税账。看着10月份工资单上增加的数额,蒂业技凯投资有限公司(THK)销售经理张浩喜上眉梢:“根据以前的税法,应缴税2095元的税,10月份工资扣了880元的税,相当于多了1215元的收入,真是享受到减税的实惠啦!公司正在积极拓展对日业务,打算用这笔钱报一个日语进阶班,给自己充电。”THK公司属于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财务经理李彦儒介绍,企业610名员工10月份有180人不需要缴个税,其余职工减税额度从十几元到2000元不等,单位10月份发工资代扣代缴的个税下降70%。个税扣缴客户端升级得很及时,可直接适用新标准计算扣缴税额,操作起来很方便。
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众多像赵云霞、张浩一样的工薪族感受到了10月份工资单的“加薪”。尽管个人减税幅度有差异,但随着“真金白银”的实惠落进纳税人“钱袋子”,广大中低收入者感受到了个税改革“实动作”,享受到减税“真实惠”。据初步测算,大连市约有9成纳税人受益于这一减税政策,其中月收入2万元至5万元的中等收入纳税人税负下降74%。新法实施后,适用20%和25%税率的纳税人群占比下降到5%。
市税务局总审计师梁维忠认为,此次改革大连市有95%的纳税人将不同程度减税,可支配收入增加将直接促进个人生活质量提高,也会利好社会的消费、投资等经济运行。此次个税改革的重大变化在于,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向分类和综合征收相结合的方式迈进,首次建立综合所得按年征税制度,将原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税,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而且对税率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对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劳动性所得,拉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性所得,在维持现行5%~35%五级税率基础上,适当扩大各档次税率级距。
大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马岚介绍,个税改革在制度层面上具有重构性,在管理层面上具有变革性,改革力度前所未有,实施难度前所未有,社会影响前所未有。改革后,综合所得将采取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方式,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税务部门直接面对的纳税人数量、业务量及信息量将成倍增加。无论是税改过渡期政策、全面实施政策,还是事中事后管理,都对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出新挑战。
为让广大纳税人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税务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方面,个税改革落地要紧密依靠信息化手段,市税务局加大投入部署内外网设备、搭建基础设施环境,升级改造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纳税服务平台等多个平台系统,全面清理迁移历史数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另一方面,针对申报、预扣、补退税等业务将开展大规模的宣传辅导,通过座谈研讨、走访重点企业、组建微信群进行分类辅导,依托第三方个税专业机构咨询、税务师志愿者专业解答、重点税源企业个性化辅导扩展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