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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严查违反“双控”要求的十项违法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严查违反“双控”要求的十项违法行为为深入推动全省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

原标题:严查违反“双控”要求的十项违法行为

为深入推动全省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监局决定10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省安监局局长宋文玲介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简称“双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明确提出,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把风险辨识出来进行有效管控,把隐患排查出来进行有效治理。2018年10月下旬至2019年3月底,我省分级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不按要求落实“双控”责任、风险辨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处罚;对未按规定要求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上限处罚。

重点查处企业存在的十项违法行为:未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未按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未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拒不执行县级以上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整改指令、消除隐患的;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或未设立公示牌(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

据悉,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我省将坚持抓点促面,集中查办一批对《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不重视、不落实的典型案件,并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切实做到处罚一批、教育一片,聚焦一点、推动全局。(记者潘文静)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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