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高分通过省全面建立河长制验收考核
记者日前从市水务局获悉,大连市积极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共设立各级河(库)长1770人,设立河道警长801人,设立河长制公示牌1038块,河长巡河7617人次。全市“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大连市河长制工作通过省政府绩效和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考核,高分通过省全面建立河长制验收考核。
去年以来,全市关闭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各类企业和排污项目110个;实施碧流河水库岸滨带生态恢复建设工程,完成跨水库一级保护区6条道路环境风险防范工程;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开展河道垃圾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全市出动7万余人清理河道垃圾50多万立方米、清理河道障碍物97.3万立方米;城镇污水处理厂增至39座,污水处理能力增至193.9万吨/日,全部实现一级A达标排放;完成泉水河、春柳河、周水河等6条河道总长11.37公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印发以来,大连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库)长体系,确定发改、水务、环保、国土等19个部门作为河(库)长制责任单位,组建市及13个县级河(库)长制办公室。全市总共设立各级河(库)长1770人,其中总河(库)长(含副总河(库)长)365人、市级河(库)长6人、县级河(库)长47人、乡级河(库)长412人、村级河(库)长940人。
大连市细化28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落实主体,把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327条河流和205座水库及村屯房前屋后存在管理保护问题的微小河流统一纳入河长制管理。增加水库运行管理任务,把全市23座大中型水库及7座小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保护重点,并在登沙河流域进行“一河一策”标准化示范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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