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江西 » 正文

全球报道:今起南昌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标注抵押登记信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今起南昌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标注抵押登记信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政策,提高工作效率,10月29日

原标题:今起南昌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标注抵押登记信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政策,提高工作效率,10月29日起,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取消在《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权证”)上加盖相关证章事宜。今后,市民手中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上不再标注抵押权登记信息。

“10月29日起,对新受理的抵押登记业务,不再在权证附记栏中加盖‘已办理抵押’章;对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不再收取权证,不再在权证附记栏中加盖‘已注销抵押’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权证附记栏中已经加盖“已办理抵押”、“已注销抵押”章,不作为产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的依据,不影响该不动产转移、变更、注销登记,抵押登记信息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据了解,抵押登记已注销,但权证附记栏中未盖“已注销抵押”章的,后期产权人若确需加盖“已注销抵押”章的,可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补加“已注销抵押”章。此外,针对10月29日之后办理转移、变更、注销登记,收回的权证上将不再加盖“注销”章。如果权证上没有登记,企业和群众可到市不动产登记大楼查询窗口和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不动产情况。(记者 张代艳)

(责编:帅筠、邱烨)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