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细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一些表述触目惊心:搞政治投机,捞取政治资本;讲排场、摆阔气,挥霍浪费国家财产;任人唯权、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擅权妄为、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生活奢靡,甘于被“围猎”……赖小民曾说,“我来到公司8年瘦了20斤,公司养肥了,我却瘦了。”他一面极力美化宣扬自己,一面肆无忌惮地违反党纪国法,反差之大,令人咋舌。可以说,赖小民是典型的“两面人”,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国企领域贪腐行为出重拳、零容忍,尤其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监管。华润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中国一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等多名国企主要负责人落马,充分彰显党中央铁腕反腐的坚定决心。
成绩有目共睹,问题需要正视。像赖小民这样的“两面人”在少数国企的确存在。比如,抚矿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尹亮曾在忏悔材料中写道:“对任何问题都十分自信,开会时先下结论再征求意见,特别是脾气渐长,不愿听反对声音,身上霸气十足。”
一些国企“一把手”变质,究其根因,还是其理想信念滑坡,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发生异化。有的国企主要负责人自认为权力、地位是自己“个人努力奋斗来的”“凭本事挣来的”,于是把大肆弄权、谋取私利作为“补偿”和“回报”。有的认为只要能为企业挣钱就可以肆意妄为,把企业当成“私人领地”,即使企业亏损了,损失的也是国家的,与己无关。此外,少数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多考虑到国企作为市场主体的特殊性,却忘记了国企首先是党领导下的企业,认为“国企只要讲经济效益,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松一点问题不大”,因而对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重视不够,更有甚者放弃了对国企的领导和监管,客观上也助长了少数人胡作非为的气焰。
国企“一把手”岗位特殊、责任重大,必须对其加强监管。2016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强调,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制度很完备,关键在执行。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严肃、严格监督机制的执行,规范国有企业“一把手”的权力行使,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监管制度,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 人民日报 》( 2018年10月30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