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彩票斩中863万元奖金,这样的幸运,日前降临于北京一彩民身上。然而,截至10月29日下午,这位“幸运儿”仍未现身领奖。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彩票大奖将于11月7日到期,逾期不兑奖则视为弃奖。目前,距离兑奖的截止日期已不足两周。
9月6日,双色球第18104期开奖,全国中出5注一等奖,单注中奖金额高达863万元。据媒体报道,北京有一位彩民总共花费40元,分别打出四张机选投注5注,其中1注中了一等奖。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位北京彩民的中奖地址为海淀区四季青碧桐园小区12号楼105号彩票店。10月29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探访该彩票店。北青报记者在碧桐园小区看到,该彩票销售点位于一居民楼的一楼,门脸并不大,一扇玻璃门大开着。下午5时左右,走进店内,依旧人头攒动,有七八位市民正在排队等待购买彩票。
入店后,只见两位彩民正专心致志地研究着墙上的彩票号码走势图。在走势图下方的显著位置,摆放着金色的一等奖奖牌,奖牌的一个对角上用黑色马克笔写着“863万”。一位排队的彩民看后,询问柜台前的销售人员,语气中不无羡慕,“这863万还没人来领啊?”销售人员听后回答,“是啊,我们也着急啊。”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销售员王先生对彩票中奖者并无太多印象,但中奖奖牌摆放在店里的醒目位置,来到店内的彩民一入店便可看到。据销售员介绍,这是该彩票店第一次中一等奖。
29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彩票销售人员处得知,863万元的彩票大奖将于11月7日到期作废,大奖得主仍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有市民推测,中奖者或许不知道自己中奖的消息,或者遗失了彩票。
对此,北青报记者致电北京福彩网站客服得知,按照规定,福彩奖金的有效兑奖期为开奖次日起60天(含60天),彩票不记名不挂失,持有中奖彩票者均可到体彩中心兑换奖金。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第三十一条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文并摄/本报记者 李涛 实习生 张夕 李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