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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滁州通报二起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情况 一国土局局长受降级处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滁州:通报二起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情况一、凤阳县武店镇固体废物违规堆放致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组织
原标题:滁州:通报二起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情况

一、凤阳县武店镇固体废物违规堆放致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武店镇南涧湾约五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凤阳县和武店镇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武店镇武店社区未正确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致使上述固体废物未能及时被发现清理,造成不良影响。武店社区党支部书记赵家成、武店镇环卫所所长王龙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洪峰、凤阳县环境监察大队五中队中队长王涛、凤阳县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股股长吴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成武店镇党委、政府向凤阳县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矿产资源监管不力问题。2010年至2014年,全椒县国土局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在采矿权事项不清、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同意延续采矿权,为采矿企业办理采矿权证,给国家资源造成损失;对全县矿产资源监管工作不力,对基层国土所和监察队疏于监管,对全县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打击不力,致使县内多家矿山企业非法转让采矿权,越界越层开采,资源破坏严重。时任全椒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长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荚树茂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滁州市纪委监委)

(责编:鲁先红、常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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