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濉溪县四铺镇新庄村党总支原委员侯亚莉违规将亲属申报为贫困户问题。2014年,侯亚莉将儿子、侄女入到公公常某某一户名下后,利用担任村党总支委员的工作便利,违规将其公公一户申报为贫困户。2015年该户脱贫后,侯亚莉没有主动清理纠正,致使儿子、侄女违规享受2016年度、2017年度智力扶贫资金共计4100元。2018年10月,侯亚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4100元资金被追回。
二、淮北相山区相南街道桓谭社区社保专管员陈艳芹虚报冒领低保补助金问题。陈艳芹利用担任社区社保专管员的工作便利,明知其亲属户口已迁出并在其他地区享受低保补助金,但隐瞒有关情况,继续以其亲属名义领取低保补助金共计6000元。2018年10月,陈艳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6000元补助金被追回。
三、濉溪县五沟镇北湖南村党总支原委员李臣违规将亲属申报为贫困户问题。2016年底,李臣利用担任村党总支委员的工作便利,违规将其不符合条件的弟弟一户申报为贫困户,致贫原因为子女上学。获评贫困户后,李臣弟弟家庭享受贫困户子女升学补助和资助共计3500元。后入户调查发现,李臣弟弟常年外出务工,且承包集体土地9.35亩,家庭收入稳定,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2018年8月,李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弟弟家庭贫困户资格被取消,违规享受的3500元补助资助被追回。
四、淮北烈山区古饶镇赵楼社区党总支原副书记侯光亮扣留新农合资金问题。2016年12月,侯光亮收到本村残疾人缴纳的2017年度新农合个人费用共计3900元。2017年1月,侯光亮向镇农合办缴费时,镇农合办告知其相关费用已由政府代缴,并提醒将已收取费用尽快退还。后侯光亮仅向部分残疾人退还,直到2018年6月上级部门调查时,才将扣留的2550元退还。2018年6月,侯光亮酒后在社区工作微信群中辱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侯光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