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套取危房改造资金42万元 四名村干部获刑
华某某等四人因犯贪污罪、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20万
庭审现场 检方供图
砖墙开裂了好几条缝,屋顶瓦片摇摇欲坠……永川区金龙镇洞子口村的几户民房,让到村走访的工作人员大吃一惊。
“老大爷,C级危房改造的资金都发了,你家这房子怎么还没修修啊?”
“啥子资金?没听说过。”听到工作人员的问话,村民一头雾水。
危房改造本应是为民谋福利的好事,永川区金龙镇洞子口村的危房改造却不见成效。镇上拨了款,村内危房情况却不见改善,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永川区检察院获悉,华某某等四人因犯贪污罪、行贿罪,被法院判处1年到3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20万元不等的罚金。
谁动了“危改”的奶酪
2013年6月,金龙镇洞子口村华某某等4名村干部要筹办C级危房改造的工作。在这过程中,几人动起了歪心思,想要将国家发放的危房改造资金挪为己用。
“C级危房改造这个活儿还是可以做,只是简简单单补一下洞洞,换一下瓦块儿,工程量不大,只要不出安全事故,到时候肯定赚。”
“项目采取统建的方式进行,工程款不直接打到村民手里,直接打到村里面,我们只需要支付改造修建的人工费、材料费、工资等实际支出,其他剩余的钱由自己掌握。”
“这个操作空间很大,而且一定要找一个稳妥听话和信得过的人来修才得行。”
几人为此事专门开了几次会议,评估改造物价和物色施工人选。计划好后,就在他们四处寻找靠得住的施工人员时,原本在建筑工地打零工的村民曾某进入了他们的视线。笼络住曾某后,这个小团伙便已成型,之后的计划便在几人的合作中逐渐开展。
几人花费大精力,利用虚报工程量把账做平,辗转多次把钱分好,却未能就此安心。
“两次藏钱” 耍尽心思
2015年下半年,因为2016年上半年村“两委”即将换届,每个项目都要进行离任审计,由于担心审计出当年危房改造账目的问题,华某某、李某某和万某某、张某某四人商量把之前私吞的钱“藏”起来。
“怎么办,明年上半年换届的时候,肯定要对这些项目审计,搞不好就暴露了。”
“对头,我觉得有道理,还是要注意点。”
“我们把钱放在曾某那里,他又不得接受审计,而且只要钱不在我们这里,就算遭查了也解释得清楚。”
挪用的资金挥霍了一部分,即将面临检查,几人慌了神,苦思冥想对策。经过考虑,他们一致认同最安全的地方便是不会接受审计的村民曾某那里。四人便把手中剩余的钱共20余万元放至曾某处,准备等风声过了再拿回来。
审计一过,四人便计划拿回自己的钱。在这期间经过不断地花销,原本的十万元在华某某手里也已经花出一大半。
2017年,“嗅觉敏锐”的四人又听说有人在查C级危房的事,建委也在清理危房改造的资金去向。心虚的四人还抱有侥幸心理,继续故伎重施,再次将钱放至曾某处,但这次他们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泪洒法庭,悔不当初
2018年6月,永川区检察院受理该案。据审查,金龙镇洞子口村华某某等4名村干部在群众C级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与承建商相互勾结,伪造危房改造花名册、人工材料费用清单和群众签字,套取补助资金42万元。
7月18日,该案开庭审理。法庭上,四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
“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才犯下了如此严重的错误,村干部们不要向我学习,一定要以我为戒,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啊……”金龙镇洞子口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村会计华某某在公开庭审时声泪俱下地忏悔。
此时,华某某已年过五旬,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还是当地人大代表,却因法律意识淡薄,心存贪念私欲,最后落得身败名裂,不堪回首。
近日,该案宣判,华某某等4人分别被判处1年到3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20万元不等的罚金。
检察官表示,村干部贪腐犹如苍蝇在群众周围“嗡嗡”乱飞,其危害不比“老虎”小多少,甚至可能比“老虎”更令群众反感。检察机关一直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任何腐败行为都是“零容忍”。希望广大村社干部以此为戒,认真踏实履责,真正为民服务,落实惠民扶贫相关政策,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本报记者 钱也 通讯员 李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