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2年我省将实现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
10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11月1日正式实施的《辽宁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发布。
《办法》共25条,对地震预警的总体要求、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响应、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我省地处全国四个重点预警区之一的华北预警区,并且作为国家重大工程——“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的重要区域之一,于今年6月正式启动了地震预警工程建设,投资5700余万元,在全省新建包括31个基准站、40个基本站、830个一般站、1个预警中心和168个接收发布终端的地震预警系统,全部工程预计2020年初步完成,2022年试运行并实现设计目标。
项目建成实施后,将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预警区秒级地震预警服务,能够争取到宝贵的时间,为公众逃生避险、重大工程紧急处置提供信息服务。
为保障地震预警工程发挥切实成效,我省制定出台的《办法》规定,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应当纳入防震减灾规划。考虑到社会公共安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省内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安装地震预警信息接收装置。《办法》明确了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主体和统一发布制度,规定地震预警信息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