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局 官宣 力挺化解股票质押风险 参与券商将获分类评级加分
■本报见习记者 王思文
《证券日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近日,北京等地证监局向各辖区内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支持证券公司积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纾解具备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短期流动性压力。
此次通知是基于近日“11家证券公司出资设立支持民企资管计划”事项而下发的。《通知》显示,近日,证券行业11家证券公司宣布拟共同出资设立“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用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等流动性风险。为进一步支持证券公司帮助上市公司缓解流动性压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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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参与认购 将减半风险资本准备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此次《通知》有多项重要调整措施,均对证券公司利好。据悉,证监会机构部在产品设计、出资比例、投资范围、风控指标计算等方面将按规定积极予以证券公司支持。相关支持主要包括:
一是为解决存量违约合约而新增的场内股票质押交易,不认定为新增合约。
二是证券公司因股票质押违约处置,导致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超过其总市值的5%,或者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超过其总规模的20%,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的规定,不认定为违反监管标准。
三是证券公司参与认购专项用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的,减半计算市场风险资本准备。
四是经证监会机构部认可,符合规范整改要求的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可设立专门的二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
此外,《通知》中显示,因化解上市公司相关股东股票质押风险,需要通过场外期权进行风险对冲的,各公司应当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和交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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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者将获分类评级加分 最高至3分
值得关注的是,为鼓励证券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将化解股票质押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纳入专项工作。具体规定,2019年评价时对评价期内通过“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用于解决股票质押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实际投资规模达到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以上的,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也就是说,通过“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用于解决股票质押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券商将在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最高增加3分。
据了解,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加分项达3分的专项内容十分罕见。例如,据最新修改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显示,证券公司最近3个评价期内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持续达标的加3分;证券公司净资本达到规定标准10倍及以上的,每一倍数加0.1分,最高可加3分;证券公司上一年度境外子公司证券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40%、30%,且营业收入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的,加3分。
《通知》还要求,证券公司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自有资金或多渠道募集社会资金,通过成立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这有助于支持具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相关投资应坚持以财务投资为主,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综合运用债转股、协议转让、股权重组、债务重组等市场化方式,并有明确清晰的退出方案。
与此同时,鼓励证券公司利用专业优势,运用成熟的信用衍生品或信用增进工具,提供有效风险对冲手段,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解决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