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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成都市房管局解答成都公租房租赁补贴 分4档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符合条件最高可领1860元自2014年起,我市在主城区率先开展大规模公租房公开摇号选房。目前已推出5.4万套公租房,解决了
原标题:符合条件最高可领1860元

自2014年起,我市在主城区率先开展大规模公租房公开摇号选房。目前已推出5.4万套公租房,解决了近10万中低收入保障对象阶段性住房困难。近日,许多公租房轮候对象选择将保障方式转换为领取租赁补贴。

记者1日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为帮助已申请未配租的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申领租赁补贴解决居住问题,成都市将对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未配租对象直接实行资格转换。

那么,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是否可以同时享受?租赁补贴到底能领多少钱?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怎样计算?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市房管局给出了详细解答。

 

只租不售 公租房不得转租转借

首先,公租房保障分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针对实物配租而言,公租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单身居民只能选择单间或者套一房源。公租房只租不售,只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租赁。

据了解,我市公租房对廉租保障对象执行2.4元/平方米的月租金,对非廉租保障对象按照周边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的70%、80%执行。

我市2018年推出的公租房均位于三环至绕城之间,简装、无家具家电,非廉租保障对象月租金约15元-17元/平方米。

那么,租住公租房有哪些要求?

据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租住公租房不得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不得改变用途,不得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不得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不得拖欠租金。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或者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须退出。违规使用公租房须按要求腾退,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灵活方便 租赁补贴保障无须等待

据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租房保障有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两种保障方式不能同时享受。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关于“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的精神,我市积极推进以租赁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逐步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切实支持保障对象领取租赁补贴通过市场租房解决居住困难。同时,我市作为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城市,正在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国有租赁企业房源和长租公寓筹集力度,为保障对象领取租赁补贴到市场租房提供有效保障。

那么,租赁补贴有什么优势?

据该负责人介绍,租赁补贴实行应保尽保、应保即保。租赁补贴保障无须等待,一经审核通过即可领取。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灵活方便,保障对象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市场自主选择租赁房源,降低通勤成本,促进实现职住平衡。

 

申请租赁补贴 满足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等

据该负责人介绍,成都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的条件包括: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在我市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我市户籍居民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此外,年龄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须在我市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金额根据困难程度、家庭人口、所在区域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确定。低保对象按所在区域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100%发放,其他保障对象分别按所在区域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70%、40%、30%发放,我市租赁补贴标准居全国前列。将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租金水平的变化,补贴标准还将逐步提高。

 

可转换享受租赁补贴 实物配租资格依然保留

据该负责人介绍,市本级公租房摇号结束后未实现实物配租的,其实物配租资格可按规定转为租赁补贴资格,转为租赁补贴后原实物配租资格依然保留。后续有房源推出时,经复审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可以再将租赁补贴资格转为实物配租资格,其摇号选房配租年度仍为原实物配租资格取得年度。

具体如何转换呢?

该负责人介绍,为方便大家办理,市房管局拟定了简易办理流程。纳入我市2018年度第五批次登记范围及2018年取得公租房资格、未承租公租房且符合五城区及高新区租赁补贴条件的,即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通过简易办理程序转为租赁补贴资格。

办理保障资格转换的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凭证。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及公积金缴交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所需材料包括:租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据了解,租赁备案实行免费办理,有网上和现场两种办理方式。网上办理可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http://clf.cdfgj.gov.cn)办理,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成都城乡房管)、APP(蓉e房产)均可登录该服务平台。现场办理按照“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事指南》要求进行办理。

(记者 缪梦羽)

(责编:罗昱、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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