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是将《印花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其中,有四大焦点值得关注。
《印花税暂行条例》将上升为法律
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
数据显示,1988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1450亿元,年均增长19.1%,其中2017年征收印花税2206亿元。
“从实际情况看,印花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可基本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财政部、税务总局在相关说明中指出,制定印花税法,有利于完善印花税法律制度,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证券交易印花税拟维持1‰税率不变
在纳税人方面,《征求意见稿》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保持一致:订立、领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在税率方面,《征求意见稿》除对少部分税目的税率适当调整外,基本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实行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
其中:应税合同按不同类型,税率分别为合同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和千分之一;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应税权利、许可证照税率为每件五元;应税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股市震荡走势下,有声音建议减免证券交易印花税,以提振股市。但根据《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印花税依然维持1‰税率不变。
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权拟归国务院
《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者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这相当于一个授权行为,意味着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来决定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调整。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相关说明中也指出,这是为更好适应实际需要、便于相机调控,同时体现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
6种情形拟可免税 买房可免征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6种免税情形:一是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二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税;
三是为支持特定主体融资,对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免税;
四是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对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税;
五是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免税;
六是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也就是说,买房不用交印花税,有望将通过立法形式来进一步确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实际情况看,印花税并非房地产交易中相对大的税种。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关注更多的是关于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几类税种。不过,类似印花税的成本降低,实际上也能够降低买卖和租赁环节中的成本,所以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记者 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