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车辆购置税纳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业务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在甘肃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据了解,今后我省居民缴纳车辆购置税后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从11月1日起,我省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时,比对税务部门传输的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
如遇信息传输故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系统中暂无车辆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时,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查询到信息,按应急模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扫描《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上的二维码,提取相关信息后办理车辆登记业务。
当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无法查询到车辆的完税信息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联系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按容缺模式处理。
如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亦可由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甘肃税务服务”和“甘肃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放置在公安交管部门车辆注册登记点、4S店的自助机查询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打印实行全省通打,本省内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缴税业务,全省任意一个办税服务厅均可提供打印服务。
怎么才算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免税业务除外)按如下情况确定: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
2018年10月31日(含)以前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怎么办?纳税人在2018年10月31日以前(含10月31日)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仍要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业务。
2018年11月1日之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怎么办?纳税人在2018年10月31日以前(含10月31日)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如需在2018年11月1日以后(含11月1日)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证、补证业务,税务机关仍然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税纸质完税证明补发可全市通办,同一市州内的任意一个办税服务厅均可办理。
纳税人在2018年11月1日(含11月1日)以后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税务机关不再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证、补证业务。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甘肃税务服务”和“甘肃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放置在公安交管部门车辆注册登记点、4S店的自助机查询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查询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有以下渠道:
电子税务局PC端(网页版),登录方式: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s://12366.gstax.gov.cn
电子税务局移动端(手机):“甘肃税务服务”和“甘肃税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