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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拿赵本山照片当遗像涉嫌侵犯肖像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2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近日,由张智霖、薛凯琪和王阳明等联袂出演的港剧《蚀日风暴》已收官,剧集内容颇受好评。然而,近日有网友发现,剧中疑用赵本山

近日,由张智霖、薛凯琪和王阳明等联袂出演的港剧《蚀日风暴》已收官,剧集内容颇受好评。然而,近日有网友发现,剧中疑用赵本山的照片当逝者遗像。对此,片方通过官方微博向赵本山道歉,称是道具使用失误,已第一时间对剧集内容做出删改,绝不存在恶意映射。“我们在此对给公众造成的不必要困扰道歉,尤其对赵本山老师诚恳道歉”。(11月1日《北京晨报》)

电视剧、电影以及综艺节目,因为剧情需要或者节目需要,有时候确实不可避免的要使用遗像当道具。换言之,影视剧、综艺节目中使用遗像道具本身并无不可。

但是,一部与赵本山毫无关系的电视剧,使用尚在人世的著名二人转演员赵本山的照片当遗像道具,这显然很不合适。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用活人赵本山的照片当遗像道具,这是把活人说死了,属于一件非常不吉祥的事情,一般只有骂人、报复人的时候才会这怎么做。电视剧把尚在人间的赵本山照片当成遗像道具,很显然,这背离了公序良俗原则,违反了伦理道德。这实质上是对赵本山本人的一种侮辱、玷污,属于精神伤害。所以,很多人觉得剧组做的太过分,不能接受。

再者,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等权利。《民法通则》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电视剧拿作为公众人物赵本山的照片当遗像道具,这并不属于正常的新闻报道,而是以营利为目的,是典型的商业行为。这决定了剧组、电视剧的制作方必须切实尊重和保护赵本山的肖像权,不能随意使用赵本山及其他活人照片。

可见,从法律角度说,赵本山的照片被电视剧当成了遗像道具来使用,如果没有得到赵本山本人的授权和许可的话,那么这涉嫌侵犯赵本山的肖像权,属于一种违法侵权行为。赵本山本人有权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肖像权。因此,对于电视剧拿赵本山照片当遗像道具这种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管赵本山本人有没有起诉维权,剧组都应当向赵本山本人赔礼道歉,而不只是事后对赵本山的照片进行打码。

总之,影视剧、综艺节目制作单位还要增强法治观念,在细节处也要做到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在使用遗像道具时,既要保障遗像主人的肖像权,也要尊重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原则,切不可任性而为。另一方面,在迫不得已需要使用活人照片当遗像道具时,不妨向相声专拿相声演员家人开玩笑的方式学习,尽可能使用剧组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照片当遗像道具,比如可以使用投资人、出品人、制片人、导演及其家人的照片当遗像道具,这就不太会引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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