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樊雪婧
大河网讯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即日起至12月20日,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4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启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切实保障校车通行的安全、畅通,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车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并采集信息,逐校、逐企、逐车、逐人见面,一个不漏。
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当地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在全面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排查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等人员和学校、车辆企业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教育主管等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隐患排查过程中,一方面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另一方面要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
此外,我省要全面清查校车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严格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对未及时年审或处理违法、事故的,要督促及时处理,在今年年底前务必清零。对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在上学、放学期间途经路线的巡逻管控,要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严打“黑校车”,并指挥疏导社会车辆履行避让义务,确保校车安全通行。全省各地要持续深化“护卫天使”活动,增设民警护学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