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重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轻则入“黑名单”重则入牢房
广西重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10月30日,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现场会在南宁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7月份以来,广西切实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做好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广西将继续抓好源头治理,加大惩戒力度,多措并举,重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违法企业和个人将纳入“黑名单”管理
为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10月29日,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将通过人社部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等平台予以公布。一旦被列入“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黑名单”制度将有力推动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和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广西分两批公布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共10件,据了解,下一步,我区将每季度公布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拖欠工资或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记者在会上获悉,自治区各部门和各市县坚决防止和杜绝未批先建、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现象的发生。发改部门要按照“先落实资金,后立项建设”的原则,明确建设资金筹措方式和资金来源,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审批。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并进行全过程资金监管,凡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的政府投资项目,其财政资金拨款,要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对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有建设任务的自治区本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本部门、单位建设项目无拖欠责任制,指定分管领导亲自抓,确保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带资承包,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擅自开工建设。
加强对社会工程项目欠薪的打击力度,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不予批准;对有拖欠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对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规定予以从重处罚,依法依规在一定时间内限制新项目开工和参加招投标的资格。
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将不断加大惩戒力度,对假借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聚众讨要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组织和个人,按规定进行惩戒。对那些恶意拖欠和逃匿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广西公安部门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9起,刑事拘留7人,逮捕7人,有效震慑了欠薪的用人单位及个人。
出台“1+6”保障配套措施办法
为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我区除了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外,还配套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问责办法、督查方案,加强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意见、整顿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建筑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妥善处理农民工欠薪讨薪群体性事件等六个主要配套文件。
为让措施切实落地,从今年7月起,广西出台治欠保支工作督查方案和问责办法,全区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公布、一月一约谈”工作机制;组建16个督查组开展驻点督查,对自治区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和14个设区市进行驻点督查,开展实地核实台账、核查核实各市欠薪存量案件处理进度情况,以及欠薪案件背后的违法违规及工作失职问题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全区各级建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台账》、《非政府工程项目台账》、《政府工程项目台账》及对应情况汇总表,动态登记,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精准调度。
今年7-8月,广西共办结农民工欠薪案件193件,对全区各市政府下达整改函28份,对9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存量难点案件挂牌督办,全区治欠保支工作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六个必查”打好治欠保支组合拳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广西住建、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牵头,在全区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3年行动,严格执行 “六个必查”,即:凡是上级移交或督办的,必查;群众实名举报的,必查;新闻媒体曝光的,必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必查;发生工程款纠纷的,必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查。
“一金三制”为农民工工资护航
据悉,近段时间来,全区各级住建部门、各有关企业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全面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三年行动,积极推进“一金三制”的落实,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为农民工工资保驾护航,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截至10月底,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金额、涉及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实现了大幅度下降;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8项主要考核指标中,各项主要考核指标得到了明显提升;欠薪存量案件实现“清零”目标,在建工程项目,包括社会工程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新的欠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权益。
注:“一金三制”
一金,是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能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三制:一是劳务实名制。项目推行劳务实名制,能够从根本上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减少劳动纠纷,提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达到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工作的目的。二是分账制管理。人工费和材料费等其他费用实行分账制管理,能够扭转当前工程款支付环节多、支付流程长,实现专款专用。三是银行代发制。工人工资实行银行代发管理,能有效规避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或包工头克扣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无法按实结清工资的不利局面。(记者 宋瑶 通讯员 戚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