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告,规范柴油货车通行西安(含西咸新区)的管理规定,11月15日前,对违反通告的行为只提醒、纠正、警告,11月16日起将依法予以处理。
国V及以上 夜间可进入三环以内
西安管控区域划定:一类管控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二类管控区为三环路为界并向外延伸,东至210国道、101省道以西区域,西至西安高新区、未央区与西咸新区交界区域内,南至107省道(关中环线),北至西咸北环线西安市行政区域。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区域为三类管控区。
通行车型及时段规定: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通行二类、三类管控区,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可通行一类管控区,其他时段禁止驶入。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通行二类、三类管控区,禁止通行一类管控区。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只可通行三类管控区,禁止通行一类、二类管控区。
国V及以上 全时段通行西咸新区
西咸新区管控区域划定:一类管控区:世纪大道(含)以南,咸户路(含)和钓鱼台路(含)以东,沣景路(含)以北,沣柳路(含)以西围合区域。二类管控区:渭河以南区域,新西宝高速以北、西安绕城高速和福银高速以西,渭河南岸河堤路从福银高速至沣泾大道(含)、世纪大道(含)、沣柳路以东围合区域;渭河以北区域,渭河北岸河堤路从包茂高速至沣泾大道段(含)—望贤路—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以北,沣泾大道(含)以及咸阳城西快速干道—国道211包括北塬一路、自贸大道、正平大街和吉元大街段(含)以东,泾永路(含)以南,包茂高速以西围合区域。三类管控区: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西咸新区区域。
通行车型及时段规定: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段在西咸新区区域内通行。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通行二类、三类管控区,禁止通行一类管控区。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只可通行三类管控区,禁止通行一类、二类管控区。
国III及以下 禁上绕城高速
只允许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过境柴油货车可绕行西咸北环高速(G30N)、榆蓝高速(G65E)等西安市周边高速公路。
对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注册的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仍需要进出一类、二类管控区从事商品配送的,自11月16日起,给予6个月的退出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