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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森林警察接到老人求助电话:我家有头黑熊 养不起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6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该熊经测量,直立身高为1.8米,体重达150千克,为雄性。 本文图片西双版纳森林公安提供原标题:西双版纳森警接到一老人求助电话

该熊经测量,直立身高为1.8米,体重达150千克,为雄性。 本文图片西双版纳森林公安提供

原标题:西双版纳森警接到一老人求助电话:我家有一头黑熊,养不起了

11月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新闻办获悉,10月31日下午,森林公安从当地农户家中成功解救一头成年黑熊,目前已移交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视频画面显示,该黑熊胸部体表有一道明显的V型白色条纹。

为了防止性情暴躁的黑熊伤到村里小孩,咪老太太买了一个铁笼子将黑熊关起来饲养。这样一饲养就是5年时间。

10月31日13时,云南省勐腊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勐腊县勐腊镇一村庄村民的求助电话,希望移交一头重达150公斤的黑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新闻办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是黑熊的饲养者、咪姓老人让儿子打110,寻找森林公安求助。他们称,自己一直在找黑熊的收容救助机构,但没找到,直到在电视上看到森林公安救助野生动物的报道。他们是傣族人,居住地靠近云南边境,离老挝很近。

民警切割开铁笼,解救黑熊。

森林公安民警一方面核实相关信息,一方面联系野生动物救助收容机构,当天驱车数百公里赶到了现场。他们发现,铁笼中的黑熊已经成年,体长约1.8米,十分凶悍。

经鉴定,该黑熊为雄性亚洲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嗅觉灵敏,攻击性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黑熊的饲养者是一位70多岁的咪姓老人。她自述,6年前,2012年左右,她在边境赶集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境外男子正兜售一头幼熊。幼熊虚弱,体长约40厘米,重约5千克。老人担心该幼熊被他人宰杀,出于救助目的,出钱120元买下,饲养至今。

咪姓老人称,饲养黑熊的食物主要是面条、香蕉、苹果、南瓜等食物。她已经快80岁,没有精力再照顾黑熊,有时连喂食的桶都快提不起来,老人希望能妥善安置该野生动物。

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的专家表示,该黑熊身体健康,但由于人工饲养时间太长,已丧失了野外生存能力,暂时寄养在该救护中心。

咪老太太与黑態依依惜别。

视频画面显示,黑熊被运走时,咪姓老人落泪,依依不舍。工作人员对其劝解。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将有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没有对咪姓老人进行处罚。经了解,老人购买时主观无恶意。民警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民警提醒,不鼓励此类饲养野生动物的行为。遇到买卖野生动物的情况,应及时拨打110等电话报警或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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