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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多措并举 抚顺力保贫困高校毕业生全就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通过开展一对一帮扶、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贫困家庭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提供公益性
原标题:通过开展一对一帮扶、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措施

贫困家庭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提供公益性岗位,确保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11月2日,记者从抚顺市获悉,为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抚顺市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建立帮扶就业保障制度和“五个一批”兜底安置等举措,促进农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所在家庭脱贫致富。《意见》自2018年10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助推困难群众脱贫。为了鼓励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抚顺市对贫困家庭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抚顺从事个体和小微企业经营的,按相关规定可享受政府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可入驻经过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享受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抚顺户籍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给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专业(工种)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凡参加培训的,按现行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五个一批”让就业扶贫路更宽。根据《意见》要求,抚顺市将采取公益岗位兜底一批、市域企业吸纳一批、事业单位招考一批、劳务派遣安置一批、自主创业扶持一批“五个一批”措施,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抚顺市就业专项资金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等费用,支持各县区以乡村为主开发一批公益岗位,就近对本地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提供公益性岗位,确保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2018年8月30日以前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要在11月30日前全部兜底安置。

抚顺市人社局、市经信委每年至少共同组织一次市域企业定向招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双选会”,积极开展校企对接合作,帮助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抚顺市将一定岗位的招聘计划,专门对全日制专科以上、30岁以下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采取招聘考试的形式进行安置,录取比例不低于报考人数的50%。

根据目前各相关单位对劳动用工的需求,通过劳务派遣等用工方式,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岗位。

同时,抚顺市将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有自主创业能力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现行政策,在贷款、资金、贴息、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

为了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从2019年开始,抚顺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鼓励和扶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资金除已经有明确的支出渠道和分担比例外,由市与各县(区)按1:1比例分担。同时,建立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信息沟通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与脱贫攻坚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实施;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资金发放核查制度,强化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和资金安全;建立跟踪管理制度,对于已经走上就业岗位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对其就业状态、存在困难等情况全程跟踪了解,并及时帮助解决,建立动态化管理服务平台,确保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

(责编:王斯文、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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