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银行业减免税额超2300万元
记者11月5日从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获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今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新政落地首月,深圳银行业减免税额超2300万元,这一政策对银行加大小微企业贷款力度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深圳金融业喜获“大礼包”
“这次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的税收优惠力度再次加码,是国家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举措。”负责深圳金融企业各项税费征管的市税务局第三分局局长兰平介绍说:“该政策一方面在授信上‘提额’,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从原来100万元提到1000万元,扩大了政策受惠面;另一方面在利率上‘限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是贷款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超过以上利率水平则要纳税,以此鼓励金融机构以较低利率水平给予小微企业贷款。”
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庞宗英告诉记者,近期该协会联合第三分局对全市银行进行减税降负专项调研,各银行对新政都高度肯定。“贷款限额提高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增值税免税政策,给深圳金融机构带来了‘大礼包’。”
庞宗英还表示,今年以来,国家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形成合力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组合拳。而新的减税政策,通过降低金融机构税负,间接给小微企业减负,更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和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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