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一律师张先生向记者反映,海南某县人民法院的公开电话中“十之有九”是错误号码。记者统计发现,在该法院公布的十二部电话中仅一部有人接听。对此,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法院近年搬迁,号码变更,但技术部门未更新,接到反映后已更换了正确号码。(11月6日《新京报》)
若不是律师有事办,这家法院公开电话中“十之有九”是错误号码还不会被发现。而记者的亲身体验也印证了这一事实:在公布的包含立案庭、办公室、民事审判庭等十二个部门的电话中,有九个提示号码错误或为空号,在三部能够拨通的电话中,仅一部电话有人接听。也就是说,这些“公开电话”纯粹是“糊弄人”的。
而该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解释,显然有“甩锅”之嫌,其背后更多是作风不实的表现——如果工作认真点,也不至于出现这种状况。
同时,从这家人民法院官网来看,显然也是不合格的。法院已搬到新地址将近两年,错电话一直挂在网站,除去运营不善外,一则恐怕是公众浏览网站的次数少;二则或者有群众反映电话错误后,没有及时更改;三则法院领导和职工也多不看网站,若不然错误也不会一直未发现和改正。
公开电话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推进工作,倘若电话错误,无疑会断了与群众的联系。因此挂在网站上的电话理应是最新的、准确的,更重要的是:应该是能够打得通的,办得了事的。倘若公开电话总“不在线”,服务群众又岂能“在线”?
据悉,接到相关反映后,法院技术部门已将官网上公布的号码更新。近两年没有解决或者不想解决的电话号码错误问题,一朝就解决掉了。而其中因为电话错误或者打不通,给群众带来多少不便,或许是个未知数,但也不该不追问一下。为人民服务,不是空头上说说、文件里写写,或者在机关大院影壁上秀秀,更多的应该体现在行动细节之中。
无论是公开电话还是官方网站,都是一个单位的“脸面”,为群众办不了事儿,甚至成为群众办事路上的拦路虎,不仅是作风不佳的表现,也是资源的浪费,为人民服务更会成为奢谈。像这样的事例不值得我们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