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主持召开省政府2018年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等工作。
会议讨论并通过《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吉林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决定按程序上报或印发。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要突出照后减证、优化服务,清理简化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会议强调,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部署,对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中期评估,有利于科学实现和完成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更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确保决心不变、方向不偏、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时调整地方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抓好责任分解和细化落实。聚焦发展目标任务,调整思路,夯实举措,集中用力,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作风、更硬的招法,确保实现各项指标。着力抓招商、抓项目、抓工程、抓落地,确保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做好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与总体规划衔接,推动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标准、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切实强监管、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
会议强调,优化科研管理、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要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机制,完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科研自主权。加大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力度,强化人才激励措施,鼓励引进高端研发资源。
会议指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有利于调动技术工人和国企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生产效率。要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发扬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坚持效益导向和维护公平相统一,科学规范、合情合理、激发活力,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调整不合理收入,完善工资分配管理,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更好促进国资国企改革。
会议强调,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事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三农”工作。要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加强政策统筹,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使用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指出,法律援助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和民生工作。要搞好法律援助实施,完善配套制度,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保证法律援助质量。
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是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关键措施。要完善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靖平,副省长石玉钢、侯淅珉、李悦,省政府秘书长彭永林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参事列席会议。(记者黄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