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黑龙江省警方押解124名“5.6”特大系列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抵达哈尔滨,该诈骗团伙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被害人遍布全国10余个省(直辖市)。中新社记者 于琨 摄
斩断犯罪链条引导群众合法致富记者调查
电信网络诈骗重灾区丰宁如何实现两年摘牌
编者按
近10年来,电信网络诈骗频发,老百姓深受其害。电信网络诈骗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点,有7个地方被公安部列为重点整治地区。经过两年多有效打击与综合治理,反电信网络诈骗取得显著成效,多个地方已经摘牌。本报从今日起推出“重点整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系列报道,记录政法机关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付出的艰苦努力,以及一些地方由乱到治的蝶变过程,敬请关注。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2016年7月4日,家住山东省泰安市的苏某接到“东北黑社会老五”的电话:“知道吗,你在当地得罪了一个人,如果你不想你和你家人缺胳膊少腿,你出钱,我可以出面帮你平事……”
电话中“老五”的口气凶狠无比,害怕的苏某分两次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共汇款3万元。苏某不知道,这个所谓的“老五”其实只是一个来自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的骗子。
像这样冒充“黑社会”进行电话敲诈勒索的案件,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其中重灾区之一就是河北丰宁。2015年11月,丰宁县被公安部列入全国7个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挂牌整治的重点区域。
经过一番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11月,经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丰宁县打击整治电信诈骗成效显著,予以摘牌。
电话敲诈勒索犯罪案件具有哪些特点?打击这类犯罪有哪些困难?两年的时间里,当地采取了什么整治手段,取得了哪些效果?《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重打
2016年6月中旬,在丰宁县城开“黑车”的刘某苦于不怎么赚钱,想找条挣大钱的路子,于是来到张家口市张北县,找到了在那里通过拨打电话勒索钱财的外甥张桂春,投奔入伙。彼时,张桂春干这行已有一年的光景。
2015年8月至10月,丰宁县人张桂春通过网络搜索联系卖家的方式,先后购买了公民个人信息单、手机卡和4张银行卡,开始在张北地区拨打敲诈电话。2016年5月后,闫某某、杨某某、刘某先后加入,4人组成诈骗团伙。
张桂春等人按照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打电话,称自己是“东北黑社会”的“老五”,告诉对方得罪了人,以有人雇其报复为由恐吓对方。如果被害人信以为真,他们便将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号发送给对方,并表示如被害人能支付一点“酒水钱”,他们就可以帮忙破财免灾,否则就会报复被害人。
张桂春等人的套路并不新鲜,这也是手机敲诈勒索犯罪的通用手段。
2016年8月“徐玉玉案”发生后,张桂春等人害怕出事停止了敲诈活动。尽管如此,2016年11月到2017年年初,4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7月,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张桂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3人分别获刑6个月到1年不等,并处不等罚金。
据介绍,从事手机敲诈勒索的人员主要来自丰宁县西官营乡、选将营乡的5个村庄以及相邻的两个隆化县的村庄。这些村庄地理位置较偏僻,上世纪90年代初,当地不少村民到北京谋生,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带图书批发市场打工。在工作中,一些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给各个单位打电话推销图书。对于不愿支付书钱的单位,他们就打电话辱骂威胁对方,看到有时竟然也能奏效,这些人干脆不再卖书,只打电话进行威胁。
丰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地手机敲诈勒索犯罪分子的年龄大都在20岁到45岁之间,基本都冒充“东北黑社会”,拨打受害人电话,称对方得罪了人,威胁受害人破财消灾。“因为南方地区有口音,犯罪分子听不懂,成功率低,他们拨打的电话基本都分布在北方地区。”这位负责人说。
2015年11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及公安部将丰宁列为重点区域,挂牌整治。丰宁县公安局随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业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事实上,早在被挂牌之前,打击手机敲诈勒索犯罪就一直是当地警方的一项重点工作。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取的数据显示,2009年6月起,承德警方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就在丰宁拉开序幕,截至2015年12月,承德警方共破获手机敲诈勒索案件37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8人,涉案金额1100多万元,缴获手机770多部、手机卡2100多张、银行卡580多张,受害人信息多达12万余条。
丰宁县公安局电信诈骗侦查大队梳理发现,此类犯罪呈现出“五个外地”的规律特点,即本地不法分子流窜至外地、在外地购买作案工具、在外地实施作案、敲诈勒索外地人、在外地取款,针对此制定了“追出去打”的工作思路。
与此同时,丰宁县形成了举全县之力开展打击治理的工作态势,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同志深入丰宁县重点乡村,一线督导指导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兵强将,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手机敲诈勒索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没有明确要求县级层面成立反电信诈骗中心,但丰宁县仍率先成立了县反电信诈骗中心,使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在专项行动中,警方打掉手机敲诈勒索犯罪团伙12个、窝点12个,破获电信诈骗案件8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人,收缴手机142部、手机卡421张、银行卡160张、非法个人信息825万余条。
断链
按理说,手机敲诈勒索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可犯罪分子却屡屡得逞,其原因之一在于,犯罪分子掌握到的公民个人信息真实详尽,让接到电话的受害人不得不信、不得不怕。
2016年上半年,山东日照的丁某某、山东菏泽的宋某某、山东商河的杨某某、山东济南的王某某先后被张桂春等人敲诈,分别向其汇款3000元至6000元。
让这些受害人感到害怕的是,电话另一端的“老五”不仅直接报出了他们的姓名和住址,而且还知道其本人或者妻子的生产医院信息,连王某某刚出生孩子的姓名也一清二楚。
在打击手机敲诈勒索案件过程中,丰宁警方查获大量手机、手机卡、银行卡和个人信息,犯罪分子就是利用这些实施诈骗的。“一部手机最便宜38元,一张手机卡30元,一张银行卡最低200元,个人信息按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论条购买。”丰宁县公安局一位办案民警说。
丰宁警方已破获的手机敲诈勒索案件中,受害人中不仅有普通百姓,甚至还有知名商人和高级干部,这些个人信息的流出渠道五花八门。“学校、4S店、保险公司、各类会议,都有人为了牟取私利,对外销售个人信息。”办案民警介绍,这些信息的价格也差距很大,“便宜的一条几分钱,住在北京二环以内的个人信息较贵,一条5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受骗者的社会关系大都相对复杂,在“黑社会”的威胁下,往往会一时思维混乱。“山西一个矿主,正好与其他人有纠纷,接到威胁电话后,认为是对方雇人收拾他,很快就同意支付100万元花钱消灾,并且立马汇出10万元”。
2015年11月,丰宁警方抓获一个5人诈骗团伙,查获的信息令警方大吃一惊:犯罪嫌疑人手里掌握了北京、天津两地6个中小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手机号、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还有知名商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个人信息。经查,名单中的许多家长都接到过威胁电话,北京市一家老字号商铺的老板被敲诈了10万元,国内一家知名电商的老总也被敲诈了10万元。
丰宁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坦言,犯罪分子作案时使用的手机卡、银行卡在许多地方都可以成批购买,手机卡通常都是由网络虚拟运营商发放的170号段手机卡,不少用于购买手机卡的身份证,都是一些商户利用市民在购买其他商品或办理其他业务时的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卡同样能批量购买。“不少大学生为了挣零花钱,会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办卡,一张银行卡的费用最高10元,但转手就能卖200元。”办案民警说,这些银行卡大多数通过卡贩流向了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手里。
在采访过程中,多位民警告诉记者,如果买不到手机卡、银行卡、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分子就不敢从事这个行业。要想从根本上铲除电信网络新型犯罪行为,除了警方努力外,电信、金融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管。
2015年11月后,丰宁县多次组织县内电信运营商、金融部门和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工作制度,要求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集中开展了电信市场整顿和整治“黑卡”等专项行动,2013年9月1日之前入网使用通信服务用户的实名补登工作全部完成,银行开户的相关硬性规定得以落实。
清源
被挂牌之前,虽然承德警方开展的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抓获了一大批涉案人员,相关案件数量一时得到控制,但一直屡禁不止,原因就在于一些犯罪分子抱有侥幸心理继续从事手机敲诈勒索。
张桂春团伙中,除了闫某某外,其他3人都是丰宁县人。闫某某虽出生于内蒙古,但也在很久前就在丰宁从事手机敲诈勒索,并在2010年5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记者在丰宁县了解到,诈骗分子骗来钱财回到村里买车买房,吸引了一些年轻村民陆续参与进来。2006年前后,当地一肖姓农民通过拨打威胁电话的方式,敲诈钱财30多万元,竟然在当地传为“美谈”,众多村民找到肖某要求加入。同时,为了逃避警方打击,这些人的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强。
“为了逃避警方侦查,他们会开车四处游荡,两三个人一伙儿,一边游玩,一边打电话。”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家住丰宁的犯罪分子基本都不在本地作案,一般也不住宾馆,住的都是日租房,“不用身份登记,交钱就可以入住”。
尽管警方一直没有放松打击力度,但令办案民警困惑的是,几乎所有被骗的受害人都没有在第一时间报案,有的甚至选择不报案。“有的受害人打款给犯罪分子后,犯罪分子见打款痛快,还会进行追加,行话叫做‘追单子’。”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在破获的一起案件中,受害人一山西煤矿老板被犯罪分子追加至21万元才肯收手。
丰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犯罪分子在敲诈成功后,就会直接把手机、手机卡和银行卡损毁,加上有的受害人不愿承认曾经上当,造成许多案件无法定案,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记者了解到,在张桂春等人敲诈勒索案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桂春涉案金额293411.95元;闫某某涉案金额31266.17元;刘某、杨某某涉案金额30266.17元。然而,法院最终认定,张桂春敲诈勒索犯罪金额107354元,其他三人共同犯罪金额3600元。
之所以差额巨大,案判决书中表述,是因为没有被害人相关陈述,无法查询到被害人信息,被告人也无法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详细供述而没有认定。具体来说,公诉机关的证据是被告人供述、犯罪使用的银行卡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和凭证、公安机关的工作说明,但有个别被害人否认自己被骗,现有证据无法明确认定犯罪对象、准确认定犯罪事实。
手机敲诈勒索案件的审理中,由于核定的赃款数额往往要远低于实际发生的数额,不少犯罪分子在刑期结束后会继续作案。“他们觉得犯罪成本很低,即使坐两年牢,诈骗的钱财也远比出去打工要多。”上述负责人说。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丰宁县积极吸纳重点乡村外出人员回乡就业,引导群众合法致富,稳步提高群众收入和生活质量,从源头上铲除此类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据了解,丰宁县重点乡筹资4000多万元,在重点村建设实施了张承高速沿线农家游、“5个千亩”基地、2个合作社猪羊养殖等产业项目,先后安置闲置农村劳动力900多人,使每户年均增收1万余元。同时,相关村由市县部门进行精准帮扶脱贫,进一步加快重点地区产业脱贫步伐。
统计数据显示,丰宁警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至2017年11月摘牌前,全国共发“冒充黑社会电话敲诈勒索案件”20起,此类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90%以上,各地抓获丰宁籍犯罪嫌疑人同比下降50%以上。
至此,“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挂牌整治重点区域”的帽子戴了两年后,丰宁县成功摘牌。(周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