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召开我市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第2号令)规定,拟于2018年12月上旬,召开石家庄主城区(长安、桥西、新华、裕华、高新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按照上述《公告》,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委托消费者协会和相关部门(单位)推荐产生。
听证会参加人的选取要求包括: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石家庄市市区常住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4.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5个,新闻媒体席位10个。旁听人员通过市发改委政策法规和招投标处报名产生,报名邮箱:fgwzbtbc@163.com,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6日。新闻媒体由宣传部门推荐。
第二次公告将公布听证方案要点和参加人、旁听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