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切实加强党对依法治省工作统一领导
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各项部署落实落地
11月7日上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宣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审议通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研究近期重点工作。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刘家义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出席。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战略意义,提出了“十个坚持”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工作,明确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为我们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对依法治省工作的统一领导,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省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着眼大局、强化统筹,把握重点、整体推进。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自觉把宪法的基本精神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的全过程。要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动立法精细化,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要推进依法行政,正确处理好发展和法治的关系,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案件侦查、起诉、审判质效,加强司法公信力。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坚持发展好“枫桥经验”,对于上级部署的督查检查任务,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真正把底数弄清、把问题弄实。要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要注重法治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
会议要求,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作为省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委员要敢于担当负责,认真履职尽责。各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具体协调推动工作。要抓好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逐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