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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山西怀仁 湖北矿工命丧柴沟矿,谁在肆意草菅人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8  来源:三晋头条
核心提示:原标题:山西怀仁 湖北矿工命丧柴沟矿,谁在肆意草菅人命近日接到死者家属举报:山西怀仁市龙煤矿建(柴沟煤矿项目部)发生一起意

原标题:山西怀仁 湖北矿工命丧柴沟矿,谁在肆意草菅人命

近日接到死者家属举报:山西怀仁市龙煤矿建(柴沟煤矿项目部)发生一起意外安全事故,其根本原因是柴沟煤矿为了谋取利益最大化,违法层层转包导致。

我叫周艳丽,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水坪镇水坪村村民。2018年10月15日晚9时许,我父亲杨寿东在其工作单位龙煤矿建(山西省怀仁市联顺玺达柴沟煤矿),饭后上班途中突然晕倒被同行工友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16日上午8点死亡,15日晚10点矿方通知家属,因我小叔平时就在大同,所以及时赶到,但还是没有能挽留住父亲的生命,待我从湖北赶来时,父亲最终没能最后看我一眼,含恨离去!

10月16日我们家属来到矿上,矿在怀仁市,父亲命丧怀仁,矿方却安排我们家属住进大同市南郊区庆宾春宾馆。矿上认为我父亲是病亡,与他们没有丝毫关系,并摆出一副慈善的嘴脸,说矿方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愿意补偿三万元。后经多次协商,张老板(违法从龙煤矿建项目部承包该矿采煤工程的小包工头)把赔偿变为十万元。其代理人王律师对家属说,矿方受到的处罚最大限度就是罚款,大不了张老板在矿上不干了,如果家属识时务,就接受这十万元,将事故私了,否则一分钱也拿不到。并且威胁家属“你们有本事就把煤矿炸了”。

10月29日上午,家属向怀仁市信访局、安监局、煤管局递交了反映材料。安监局史局长建议家属去煤管局反映情况,煤管局杨茂旭局长当场给煤矿矿长李宏印打了电话,抱怨该项目部及承包方进矿以来安全事故导致的死伤太多,要求尽快处理此事。10月30日上午家属再次找到杨茂旭局长,杨局长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并劝家属最好私下处理,埋怨家属不该到处反映情况,并且说反映的越多对家属越不利。

目前父亲躺在殡仪馆近一个月仍无法安葬,我每每想到父亲躺在那个冰冷的世界里无法瞑目,就心如刀绞!

我们邻村村民杨龙军(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汇湾乡逥龙村红星一组)、阮仕友(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汇湾乡逥龙村向丰七组)死前也是柴沟矿的工人,

2018年6月24日下午,该矿因肆意采矿没有做任何防范措施,引起山体滑坡,致杨龙军、阮仕友当场死亡,2人家属各获得矿方赔偿款270万。同时,该事故导致该矿矿工王自君、吴少兵、师利英、刘远贵等五人不同程度受伤,就这么一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矿方选择瞒报,相关部门选择装聋作哑!

就这样,矿工们的生命在柴沟矿就这样一个个悄然消失,神不知鬼不觉!

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农民工的生命保护和健康服务,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尚且如此重视和牵挂农民工,那么,作为农民工的“婆婆”龙煤矿建是如何做的呢?

2017年7月杨寿东入矿时,矿上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相关规定随意让他下井:

一、双方没有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二、矿上没有为杨寿东购买相关保险;

三、没有对杨寿东进行岗前培训;

四、没有对杨寿东进行体检。正是该矿对农民工生命的漠视,才为杨寿东的仓促离世埋下了危险的伏笔!

杨寿东死后,龙煤矿建负责人不是在第一时间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而是选择逃避责任逃离医院,视农民工生命如同草芥般,到底谁该为杨寿东的死负责?谁是这次事故的罪魁祸首?

一、矿上和杨寿东没有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属于违法用工。

二、矿上不为矿工做基本体检,视工人生命如草芥,本不该发生的悲剧迟早都要发生;

三、矿上没有为杨寿东购买保险,应该承担保险公司本

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四、不对矿工进行岗前培训,漠视农民工生命,践踏法

律尊严。

五、杨寿东是在准备上班的路上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

矿方律师认为不符合工亡标准,这样水平的律师竟被聘为法律顾问?

父亲的死纯粹是一起由于安全意识严重缺失、无视旷工生命安全而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现在他含恨而死,躺在冰冷的世界里不能入土为安,他死后进入天堂的大门在哪里?公道在哪里?我一定要替他讨回公道!

来源:中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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