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启动河长湖长制考核工作
11月8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甘肃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2020年度考核方案》(试行)正式印发,预示着全省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方案》设定了组织推动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鼓励加分项、扣分项、群众满意程度调查项(不计入总分)五方面考核项目,16个子项目共62个考核指标,总分值100分。指标及赋分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结合“一河一策”方案,体现年度任务和流域、区域差异性。考核坚持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牵头负责本部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报省河长制办公室;涉及河长制湖长制综合考核,由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
《方案》规定,此次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任用与问责的依据,作为省直有关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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