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本溪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全市上下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扛起生态建设的主体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进一步做好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去年以来,针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重点问题,本溪市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持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不反弹,解决了一批多年未能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如“引观入本”输水工程提前一年通水,桓仁水库网箱养殖全面取缔,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垃圾填埋场安装了防渗漏设施等。今年1月至9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Ⅱ级(良)以上天数达到246天,达标率为90.1%。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截至目前,本溪市认领的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举一反三共2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7项;331件转办案件,已销号305件。
本溪市认为,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是对辽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复查”和“再次会诊”,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全力保障督察“回头看”工作。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各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质量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任务清、责任实、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二要积极主动。对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三要深入落实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工作举措,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发现的环境问题,全过程实施挂图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督察整改实行日报告、周调度制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截至11月9日,本溪市共接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5批次17件,全部做到当日接件、当日转办、当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