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咸阳、渭南两市对中央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举报问题,即领即办、立行立改,迅速督办、尽快回复,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交办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截至11月8日20时,中央督察组向咸阳市转交的第一批5件信访问题已按期办结;渭南市收到的四批12件转办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转交8个相关县(市、区)办理,部分案件已基本办理完结,办理结果将按规定予以公开。
11月5日,永寿县接到养殖污染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后,县委主要领导到现场督查督办。主管副县长带领农牧、环保部门和监军街道办干部立即开展查办工作。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根据《永寿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要求,永寿县责令禁养区100米范围内的8家养殖场今年12月31日前关闭拆迁,禁养区200米范围内的两家养猪场明年2月1日前关闭拆迁;对现阶段产生的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在案。县农牧局帮助被关闭养殖场在适养区开展养殖或引导发展其他产业。县纪委监委对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及政务处分。
11月5日,接到转办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后,武功县主要领导立即要求县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工作程序进行调查处理。经县联合执法组现场核查,信访举报“外来建筑垃圾倾倒至选砂场附近的农田”问题部分属实,大西村原砖厂东侧一深坑内存在建筑垃圾倾倒现象。武功县已对大西村倾倒垃圾现场进行了推平覆土,同时责令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的大庄镇加强监管巡查力度。县纪委对大西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月5日,渭南市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的“大荔县许庄镇每个村口设置垃圾池,垃圾随意堆放,周边垃圾散落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信访问题后,立即将案件转交大荔县查处办理。经核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该镇7个村(社区)存在随意堆放垃圾、清理不及时及清运过程中有垃圾散落的问题。当地立即取缔西汉村垃圾临时堆放点,增加垃圾箱和清运车辆,将清运次数由原来的每天1次增加到2次,并严禁清运过程中散落情况发生;及时清除村周边和田间地头的垃圾,并按规范要求填埋,不得出现垃圾裸露等情况。大荔县许庄镇纪委对西汉村村委会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
11月6日,渭南市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临渭区普遍存在散煤露天随意堆放在道路旁、未建设统一存放地点。其中交斜镇交斜街道东头有六七家煤场,散煤露天堆放,无遮盖,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问题后,迅即转交临渭区查处办理。经核查,举报问题中“交斜镇交斜街道东头有六七家煤场,散煤露天堆放,无遮盖,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属实。11月7日,临渭区对交斜镇交斜街道附近的7家煤场进行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5家煤场清理取缔,对销售清洁煤的2家煤场进行规范整治,并对场地进行冲洗和覆土。(记者 宋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