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河北省促进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的实施意见》
建立中医药国际合作平台和交流合作基地
建成1至2家具有国际水准的区域中医医疗中心、2至3个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一批国家级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
日前,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改委、省卫健委联合出台《河北省促进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力争建立1至2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平台、1至2个中医药海外中心、2至4个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在海外注册一批中药产品和保健品,建成1至2家具有国际水准的区域中医医疗中心、2至3个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一批国家级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
根据实施意见,河北省将加强中医药海外发展的政策研究,制定适合河北推进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政府层面的中医药产业政策沟通交流体系。扩大河北省中医药国际合作范围,积极探索对外服务模式项目,推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经贸、服务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跨国中医药远程教育、远程诊疗服务、养生保健国际咨询和认证服务,以及推动沿线国家和地区人员来冀就医、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等合作模式。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充分利用河北优质中医药教育资源,与沿线知名大学合作办学,吸引沿线国家学生来冀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逐步将中医药学科建设纳入沿线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建成国际中医药合作办学特色学院,扩大中医药在沿线国家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规模。针对沿线国家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开展中医药循证医学、基础理论和中药产品等重点领域研究,形成一批技术成果和核心知识产权,推动中医药的创新与发展。扶持河北省以岭、神威等中医药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发展中医特色康复、中医养生保健国际服务包,优化“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