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抚顺市顺城区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抚顺市顺城区抚西河桥北200米处鹏程肉食品加工厂、顺城区河北乡金信水业附近一肉食加工厂均无水污染治理措施,污水直接转移排放;附近一家烤肠和一家烀肉店均无废气治理措施,油烟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称之前向环保督察组反映过,但一直没有整改。”
经抚顺市环保局顺城分局核查,针对上述两个问题,举报人称之前向环保督察组反映过,但一直没有整改不属实。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有投诉反映抚顺市顺城区鹏达肉食品加工厂(即鹏程肉食品加工厂)不定时向河内排放污水,有臭味(第29批5680号第二个问题),但投诉中未提及废气问题。针对排放污水问题,抚顺市环保局顺城分局已于2017年5月28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罚款2.5万元。企业已在期限内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没有对振铁熟食加工厂的任何投诉。
经抚顺市环保局顺城分局核查,抚顺市顺城区鹏达肉食品加工厂无水污染治理措施属实,但污水直接转移排放不属实。抚顺市顺城区鹏达肉食品加工厂产生废水统一收集到化粪池,再由抚顺市畅通下水疏通中心定期运送至抚顺市排水公司海新河污水处理厂指定下水井内处理。该厂与抚顺市畅通下水疏通中心签有《污水外运协议书》,抚顺市畅通下水疏通中心与抚顺市排水公司签有《污水排放处理协议》。污水转运处理有记录,月处理污水5吨,而且这种污水转运处理方式合法,未对河水造成污染。
顺城区振铁熟食加工厂无水污染治理措施属实,浸泡清洗猪头用水直排到附近他人鱼塘。2018年11月7日,针对顺城区振铁熟食加工厂无污水治理措施,污水直排问题,抚顺市环保局顺城分局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顺城区鹏达肉食品加工厂于今年9月份,在烤肠熏制车间安装了一套KSJ-JD-12型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用于处理油烟。设备运行良好。11月7日,抚顺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标,但在安装净化设备前存在油烟污染环境问题。
顺城区振铁熟食加工厂猪头肉加工采用两个燃煤大灶,无废气治理措施,燃煤产生废气外排污染周边环境,但没有油烟。2018年11月7日,针对顺城区振铁熟食加工厂无废气治理措施,燃煤废气外排污染环境问题,抚顺市环保局顺城分局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