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供热是市民最关心的一件大事,如果暖气不热,如何投诉?多久能解决问题?11月12日,记者获悉,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诉求办理效率,沈阳市进一步压缩供热诉求的办理时限,除咨询类为5天外,其他的由10天压缩到目前的1天至7天。
自开栓以来,沈阳全市供热运行总体上比较平稳,市民有关供热方面的诉求也呈现比较明显的下降趋势。据沈阳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统计,11月1日零时至11月2日9时,全市共受理供热方面诉求344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去年同期为3667件)。从诉求内容看,反映“温度不达标”“未按时供热”的问题均明显下降,“咨询类”问题略有上升。11月6日是供热第六天,诉求量下降明显,全市受理供热诉求2482件,与供热首日相比减少961件,下降27.91%。
对于出现的问题,沈阳市已经约谈了5家存在供热问题的供热单位主要领导,责成相关单位立即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包保人员对全市重点锅炉房(换热站)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另外,针对个别供热单位初期供热诉求集中的情况,给予扣留供热质量保证金的处罚。
为确保市民的诉求得到有效解决,沈阳市重点对供热系统的锅炉、除渣、上煤和电气控制等供热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解决预案,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今年沈阳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强化惩戒措施、增加供热企业违规成本。对违规的供热企业将采取约谈、行业通报批评、扣罚供热质量保证金、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限制经营等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限制承接新供热负荷、摘除现有供热负荷;对未按规定标准供热、间断供热、不及时维修的,依规严肃处理。
沈阳供热部门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市民,擅自改动室内采暖设施、安装放水阀、擅自调节拆除供热阀门设施等行为都将对供热质量造成影响,而且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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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问题可拨12345-4投诉
暖气不热市民可以直接向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投诉,也可以向锅炉房或换热站的上级供热公司或总公司投诉,由其指导和督促问题解决,如果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或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可向所在的辖区供热管理部门投诉。沈阳市供热方面的诉求热线是市民服务热线12345-4,随时受理市民诉求。
供热诉求办理时限
咨询类为5个工作日,未开栓为1个至3个工作日,供热管线爆裂、漏水为1个至3个工作日,供热温度不达标为3个至5个工作日,维修不及时、锅炉房无人接听电话为5个至7个工作日,交退费、服务态度以及其他供热问题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