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财经 » 数字货币 » 正文

全球报道:央行营管部披露 已处理北京地区30起拒收现金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3  来源:腾讯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一线|央行营管部披露 已处理北京地区30起拒收现金行为腾讯新闻《一线》 作者 何西11月13日,腾讯《一线》从中国人民银行

原标题:一线|央行营管部披露 已处理北京地区30起拒收现金行为

腾讯新闻《一线》 作者 何西

11月13日,腾讯《一线》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获悉,自7月13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启动以来,人行营业管理部已根据群众反映和主动发现,处理了30起不同类型的拒收现金行为,约谈了2家知名企业。

人行营管部透露,拒收现金行为中,有的是停车场、餐饮店等企业对员工管理不严,导致员工为了个人方便而拒收顾客的现金,或因为和顾客因其他事宜发生矛盾而故意拒收现金。有的是企业盲目跟风“无现金”的错误提法进行不当宣传,错误地认为不收现金就“高端”了。有的是公共服务类单位“换位思考”意识不够,没有考虑到群众的多种情况,收费窗口只能刷卡、刷手机,不能收取现金,给没有银行卡、手机支付的群众造成了不便。有的是企业以互联网新业态为名,明明店面内有人,完全具备收取条件,却不收取现金,既让消费者反感又触犯法律。

特别要强调的是,有的商户对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政策有误解,误以为1角、5角纸币也已经停止流通而不收取。实际上,1角、5角纸币仍可流通,银行仍在正常收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值得一提的是,在群众反映的情况中,还有一些经查证不属于拒收现金行为,如有的商户是因为临时缺少现金找零而未能达成交易。对于这种情况,希望交易双方能够互相体谅,协商解决。广大商户可随时到银行兑换零钱。

人行营管部表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除《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规定的确实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而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之外,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持续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严肃态度,对于拒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将按照规定程序记入被处罚人的信用不良记录。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与北京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密切配合,以停车场、旅游景区、公共事业等为重点,继续做好拒收现金整治工作。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