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
——摘自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
“公司年审文件月底才能签发,现在刚月初,怎么提供?年审文件仅在政府系统流转,企业无从获取,到哪里找?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并无年审文件,我们按照要求报送,怎么就成了‘资料不齐全’?”
日前,说起这些自相矛盾的“问题”,董某仍心有余悸。作为陕西某融资担保公司负责人,董某到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企业申请股权变更时,曾被一道叫“年审文件”的关卡挡住了去路。
去年7月11日,该融资担保公司向新城区金融办申请股权变更,并按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新城区金融办审查后,发现资料有误,于7月13、14日两次通知企业取回资料,并要求重新报送。该企业按照要求更改了资料,在规定时间再次报送,却迟迟等不来消息。无奈之下,该企业就此事给时任新城区区长去信。在区长的直接过问下,区金融办这才签发了该企业股权变更初审意见,并报送至西安市金融办,前后不过3天而已。
最终拿到股权变更手续的董某五味杂陈。“变更手续办不下来,账户被银行冻结,部分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我们付出了高昂的时间成本。”董某说,因流程卡壳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已无法弥补。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7月26日,企业来电催办此事,我告诉他没有年审情况的批复文件,资料不齐全。”负责办理该业务的区金融办管理科科长李某说,“7月28日,企业又来人催办,我心里也着急,当场给市金融办打电话,得到答复说文件虽然还未印发,但该企业年审确实合格,可以办理变更手续。”
然而事实证明,李某并没有他所说的那么“着急”。在上级部门明确表示可以办理的情况下,他并未当场办理而是将此事搁置,李某究竟有何顾虑?在审查组与李某的谈话中,李某解释说是“出于谨慎考虑”:“市里提供不了年审情况的批复文件,万一情况发生变化,这业务就办错了。”
一边是焦急等待批复的企业,一边是怕担责而对服务对象需求选择性无视的办事人员,在西安市党员干部争当“店小二”、提供“五星级服务”的营商环境下,李某服务驻地企业态度冷漠、作风不正,暴露出个别单位在招商引资、服务企业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因要求企业提供不该、不能提供的相关资料,导致企业股权变更不能及时签发,给企业经营造成影响,李某作为区金融办管理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服务意识差,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报记者 王卓)
●点评
本案中,李某对业务不熟,不仅不能明确告知企业必须提供的资料,甚至要求企业提供仅供政府内部流转且尚未下发的证明材料,审批拖沓怠慢,办事效率低下,这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和企业负担。
今年以来,区纪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深入了解驻地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扎实解决实际困难。持续加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查处力度,解决突出问题122起,处理122人。下一步,将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严格落实规范公职人员涉企行为规定,抓好“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公共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当好“五星级服务员”和“店小二”,在追赶超越大潮中努力跑出新城加速度。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贺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