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现在干净了多好,以前堆在这里的垃圾,看得人心里堵得慌。”11月14日,家住抚顺市东洲区褡裢街道的居民梅杨开心地告诉记者自家附近发生的新变化。
11月9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反映,抚顺市东洲区龙凤北门38路公交车站旁废弃倒塌房屋内垃圾成堆,无人管理。接到交办件后,东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查明情况后,当天就组织环卫部门和街道的同志到垃圾所在地进行清理。目前,龙凤北门38路公交车站旁废弃倒塌房屋内堆的垃圾已彻底清理干净。
自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以来, 抚顺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坚持立查立改、边督边改、动真碰硬、严肃问责,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确保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在抚顺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针对此次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抚顺市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扎实整改。对于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抚顺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到现场督办重点案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都能及时行动、立即调查、迅速处理。
在问题整改过程中,抚顺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建立问题台账,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方案、限时整改,严格实行整改追究制,将整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于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理的处理,绝不手软。
各县区集中各方力量,完善责任体系,实行集中封闭办公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机构到位、措施到位。信访组不断简化转办流程、缩短转办时间,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做到随收、随发,随转、随办。信访组对上报的案件办结材料实行工作人员初审、副组长复审、组长确认的“三级审核制”,审核合格后,7日内报省工作协调组。
截至11月15日,抚顺市共接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11批83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结率为100%。已办结案件共约谈3人,问责3人;责令整改7家;立案处罚1家,处罚金额10万元;停产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