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一直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做强做大。最近,深圳出台《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实实在在降低企业成本,众多企业从中受益。本报今起推出“降低企业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报道,敬请垂注。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德群
记者11月18日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获悉,深圳最新出台《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预计3年内补贴工商业电价约125亿元,实现工商业平均用电成本下降10%,逾1.5万家企业受益。深圳多家制造业企业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有利于减轻深圳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助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经市政府同意,市经贸信息委、市财政委9月14日联合印发该《办法》,市有关部门现正在密集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地实施,加大政策宣讲,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据悉,部分资助资金已经拨付。
受益主体为两大类企业
“新政策针对的是实际用电企业,即终端用电户。”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受益主体必须是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用电,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等三家供电企业缴交电费并符合该暂行办法其他规定要求的深圳市企业。
据悉,资助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工商业用电资助,受益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限额以上物流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名单以市统计局提供的为准,限额以上物流企业名单以市交通运输委提供的为准。每度电资助金额为5.5分,根据受益主体实施周期内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实际使用并与供电企业结算的全部工商业及其他电量(不含居民用电),按量实施。
第二部分为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资助,受益主体为部分或全部增加值纳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或高技术制造业统计的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部分或全部增加值纳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或高技术制造业统计的深圳市企业名单以市统计局提供的为准;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以市科技创新委提供的为准;受资助企业需要同时在两个名单里。每度电资助金额为8.5分,根据受益主体实施周期内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实际使用并与供电企业结算的全部工商业及其他电量(不含居民用电),按量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该暂行办法针对的受益主体如果既符合资助第一部分的规定,又符合资助第二部分的规定,两部分资助同时享受。
(责编:夏凡、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