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发改委:居民水气停车三项证明取消
北京晨报记者11月19日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为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自11月13日起,北京市已取消居民用水、用气、停车三项涉及群众的办事证明。
首先,取消居(村)委会对多人口家庭开具证明规定。《关于北京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中原来由供水、供气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直接认定用水、用气阶梯量的要求,修改为申请人向供水、供气单位提交居民户口簿或由供水、供气单位调查核实办理。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多人口家庭优惠政策不作调整。
其次,取消居住地相关部门开具的优惠停车证明。按《关于本市停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停车资源紧张、停车矛盾突出的部分居住区,经区有关部门确认并公示,可以在居住区周边占道停车场划定一定区域,当地居住区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在此停车,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夜间收费标准执行。其中,相关证明由申请人按照各区要求提交身份证、小客车行驶证、居住房屋产权证等能够确认居住地真实信息的相关证件(凭证),各区交通部门内部调查核实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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