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通报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皖政〔2013〕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3〕49号)精神,省水利厅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2017年度各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考核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确定淮北、六安、宣城、阜阳、安庆市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淮南、合肥、黄山、宿州、池州、亳州、铜陵、芜湖、马鞍山、滁州、蚌埠市为良好等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大力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三水共治”,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地生根,以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的新成效,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2017年度各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得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2日
(责编:关飞、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