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深入实施社会救助提升计划,健全特殊群体儿童关爱保护机制,目前,全市建立了孤儿养育、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儿童福利政策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儿童福利机构外的特殊群体儿童(以下简称“特殊群体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我市建立特殊群体儿童巡查关爱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爱服务救助保护保障体系。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共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1800多名,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2万余名。通过对辖区内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建立和完善特殊群体儿童信息库,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准确掌握其数量规模、家庭情况、监护状况、身心健康等基本信息。同时,各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配置儿童福利督导员和儿童福利主任,做到工作有人抓,任务有落实,并建立工作人员考核考评机制。并且,区(市)县民政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将特殊群体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特殊群体儿童巡查工作机制,开展特殊群体儿童全面排查、定期走访等工作,及时掌握特殊群体儿童家庭、监护、养育、就学等基本情况,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对辖区内每名特殊群体儿童进行巡查探望。此外,区(市)县依托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立县乡两级特殊群体儿童保护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特殊群体儿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侵害特殊群体儿童行为及时发现,分类处置。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特殊群体儿童巡查关爱工作机制,有利于对特殊群体儿童实施精准关爱保护。下一步,我市拟进一步提高全市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不断加大对特殊群体儿童的关爱保护保障水平。(记者 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