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对长春市双阳区姜家沟煤矿等5处矿井予以关闭的通告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煤炭行业去产能一系列文件精神,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通化市辉南县人民政府、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对长春市双阳区姜家沟煤矿等5处矿井予以关闭。
长春市人民政府、辽源市人民政府、通化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民政府、梅河口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要求,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注(吊)销已通告关闭矿井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和证件,撤销在建项目核准(审批)文件,停止供应并妥善处理剩余火工品,停止供水、供电,拆除供水、供电设备、线路和矿井生产设备、通讯设施,炸毁、封闭、填实井筒,平整工业场地,恢复地貌。同时,要支持相关企业妥善安置从业人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确保矿井按时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特此通告。
附件:2018年退出关闭矿井名单(第三批)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