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历经5个多月的部署和准备,2018年度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如期举行。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5家单位接受现场评议,最终均获评“优秀”。
据了解,今年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主办单位在总结首届评议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宪法学习宣传的部署要求,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本次评议活动的重点评议内容。
一线调研,专家给出大量意见与建议
按照事先抽签决定的顺序,5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依次上台,介绍本单位在“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活动中的亮点和成绩。
“建议省检察院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和管理,让普法工作无死角。”“希望知识产权方面的普法能更接地气,配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新局面。”“海关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案例,可以运用这些案例,以案说法。”“应重视普通百姓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听完介绍后,由高校教师、媒体代表、法律专家组成的评议团对他们的普法工作进行了现场评议,并针对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不少普法工作建议。
这些建议并非无的放矢,而是来源于评议团成员的一线实地调研。早在9月份,评议团的成员就深入5家单位进行走访调查,他们深入各个单位的基层一线,实际体验他们在普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在大学校园、办事大厅、服务中心里,他们与基层工作人员聊工作,与普通群众聊感受。最终,在现场评议环节,他们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结合各单位负责人的履职报告,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议与意见,推进普法工作创新与发展。
对此,省司法厅厅长曾祥陆表示,“报告评议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对本次评议中社会群众和专家评委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向5家单位梳理反馈并督办整改,要求被评议单位在明年评议会上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这是今年的创新举措之一。据了解,在今年的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主办单位结合当前宪法学习宣传的部署要求,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了今年的重点评议内容,同时在现场评议会上增加了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互评、“谁执法谁普法”群众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创新创先项目颁奖展示三个环节。
5家单位综合评议档次均为“优秀”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社会评议得分为39.35分,评委评议得分为53.47分,综合评议得分为92.82分,综合评议档次为:优秀……”此次参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的5个单位,最终综合评议档次均为“优秀”。
现场评议后,评议团成员给各单位打出分数。这次考核评议除了由专家学者对评议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评议并打分外,还运用新媒体普法平台开展微信投票,开展社会评议,以100分计,各单位的评议会评分占60%,社会评议占40%。综合专家意见和群众对各单位普法工作的满意程度,较为真实直观地展现了普法工作的成效。据了解,这种评议方式,在全国尚属首创。
省普法办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终的评议结果将作为普法工作评先评优重要参考,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接受评议监督的单位(部门),省普法办将予以通报批评。而这样的评议活动,今后将形成工作制度和规范,主办单位将制定《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每年抽查部分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和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履职报告评议会,形成制度推进普法报告评议工作,从而推动全省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据介绍,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是依据中央和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实施意见进行的,目的是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普法工作,推动各级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是我省普法工作理念和机制的创新举措,开全国先河。首届于去年12月底成功举办,得到了省委和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做法被全国普法办在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明确推广,并被省委政法委列为“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实践创新项目”,司法部也将此做法推荐给中央政法委,作为全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经验做法”唯一普法工作候选项目。
南方日报记者 汪棹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