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吃宵夜遭猥亵,老板见义勇为罚款200?警方公布完整监控
11月15日23时,深圳一林姓男子酒后赤裸上身来到一火锅店门前,突然搂抱正在与亲友吃宵夜的年轻女性,店主曾某等人及时上前制止,将双方分开并将林某控制,曾某随后又用脚踢打林某头部,未造成严重后果。
目前,林某因猥亵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事后林某家属反映曾某打人并向其索赔,公安机关在肯定曾某等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同时,对曾某在已制止违法行为后再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过当行为进行了普法教育,综合考虑动机、情节、后果等因素,对曾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