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楼梯口摇身变简易旱厕 城管大队 物业已自行拆除
“2号楼楼梯口被物业修改成简易旱厕,每当上楼路过时臭气熏天。”近日,一名江西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称,小区环境脏乱差,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拆除简易旱厕,还居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
新建区委办公室收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表示,新建区城管大队已下发了《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目前,物业已自行拆除了楼梯口简易厕所,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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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小区西二门马赛2号楼楼梯口被物业修改成简易旱厕,每当上楼路过时臭气熏天,存在脏乱差的环境,希望领导尽快拆除这个简易厕所,还居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领导已交给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对您反映的情况,新建区城管大队已下发了《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目前,物业已自行拆除了楼梯口简易厕所,整改到位。 (新建区委办公室)
【网民留言】
在江西上饶市上饶县上饶中学附近青蓝国际小区后面,有好几个用铁皮搭建的厂房,每一个厂房的面积都好几百平方,从来没有看到过城管来阻止,这些位置都是在政府的规划区内,灵山大道已经开通,都是拆迁区,隔壁就是小区和上饶中学,这些厂房加工起来,噪音直接影响小区和学校,这小区基本住的都是上饶中学读书的。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领导已交给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上饶县罗桥街道办与城管部门已联合对青蓝国际小区后面近两年搭建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此三栋厂房是多年前所建,并非这一年内搭建。其中一家窨井盖厂已责令停产,一家瓷砖仓库已责令搬离,保留了一家没有噪音的冰库。 (上饶县委办公室)
【网民留言】
我是弋阳县南岩镇龙门小区的居民,向你们反应一个问题,南岩镇龙门菜市场,非法经营者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给居民出行带来了很不方便,多次向当地管理者和城管反映过,就是得不到治理。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领导已交给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占道经营的位置在弋阳县南岩镇龙门路城南菜市场沿线,经营户多为郊区农户及沿线柴火间改建店铺出店经营者。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弋阳县责成有关部门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一是县工信委、城管局负责将沿线摊贩迁入菜市场内摊位集中规范摆卖。二是南岩镇按照里弄小巷整治要求,负责将沿线柴火间改建店面一律砌砖封闭并粉刷美化。三是将沿线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管线全部下地埋设。四是要求县工信委、城管局加强日常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今后,弋阳县将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管,促进经营规范有序。 (弋阳县委办公室)
【网民留言】
乐平市后港镇违法征地,任何手续不全,工具已经开到家了,没有任何征地手续,没有先保后迁的政策,没有补偿安置,没有公示公告。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领导已交给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因您的反映无具体标的,乐平市委办对后港镇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项目进行了解,目前征地项目有潘溪河田园综合体、南内河拆迁安置、江维厂棚户区改造、S306改线后港段、皖赣铁路以东地块、景鹰连接线拓宽、大山饭店配套等,项目用地涉及后港镇13个村,所征土地性质均为村集体所有。在实施上述用地项目中,后港镇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乐平规划部门根据规划出具项目用地红线图;2.乐平市国土局组织当地村民听证;3.乐平市国土局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标准等相关内容;4.乐平市国土局与项目所在的村委会签订征地合同;5.后港镇根据合同对村民土地进行测量和发放征地补偿款等事项。同时,后港镇积极做好征地后期政策配套落实工作,对征地后生活困难、低于低保生活的群众优先纳入低保;对征地后,属农村户口的且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农户,积极为其申报办理失地农民证,解决养老问题。 (乐平市委办公室)
【网民留言】
我咨询浮梁县各乡镇向农民摊派卫生费一事,数日已过,至今杳无音讯。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领导已交给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在农村垃圾治理资金保障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关的明文规定。2015年住建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规定:要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引导村民和村集体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义务。2015年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鼓励村集体出资和村民缴费,村民缴费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标准,主要用于补充村庄保洁费用。2018年景德镇市《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18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积极引导农户适度缴纳保洁费,逐步推行村庄保洁缴费制度。通过乡镇人大议案或“一事一议”等方式,制定卫生费收缴办法,实行农户按每户每年40-60元或每人每年20元标准收取保洁费。2018年浮梁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浮梁县农村垃圾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全县采取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的方式,按照“县、乡配套、村民自筹”的筹资办法,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经费投入;在“经费”保障方面明确:各乡镇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0元收取卫生保洁费。 浮梁县2018年全面推行“农村垃圾一体化”治理,实行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任务整体打包,委托专业公司管理运营,建立“源头分类、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垃圾处理新模式,实现了“垃圾运输全封闭、日产日清不落地、终端无害化处理”的目标,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为建立长效资金保障机制,在县乡两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各乡镇各村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收取农户每人每年20元保洁费。因此,各乡镇向农户收取卫生费的做法,符合中央和省市县文件规定。下一步,景德镇市委民声通道工作室将督促浮梁县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卫生保洁费收取工作的宣传,规范收取程序和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景德镇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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