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二十批环境信访问题七十五件 已累计办结五百九十八件
11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20批环境信访问题75件,其中来电55件,来信20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22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598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批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1个市(区)。其中西安市17件,渭南市11件,咸阳市和商洛市各10件,延安市、榆林市和西咸新区各5件,铜川市和汉中市各4件,宝鸡市3件,韩城市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32件,占42.7%;涉水问题19件,占25.3%;涉噪声问题6件,占8.0%;涉生态问题4件,占5.3%;其他问题14件,占18.7%。
截至11月22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921件,其中来电755件,来信166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2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267件,咸阳市99件,宝鸡市92件,渭南市和汉中市各86件,榆林市和商洛市各64件,西咸新区49件,安康市34件,韩城市25件,延安市23件,铜川市20件,杨凌示范区10件,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368件,占40.0%;涉水问题263件,占28.6%;涉噪声问题76件,占8.3%;涉生态问题53件,占5.8%;涉固废问题3件,占0.3%;其他问题158件,占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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