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在锦州北镇市大屯乡大屯村看到,村民们对当地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感到非常满意。“污染企业得到了处罚,污染的土地开始修复,我们心里绷着的弦总算松了下来。”采访中,村民争相对记者说。
11月7日,锦州市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位于北镇市大屯乡大屯村的北镇鑫达石墨科技有限公司每天将200吨含酸废水直排厂外坑塘,污染周边水源和农田。”接到举报件后,北镇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今年10月16日,鑫达石墨科技有限公司将缓冲池中约70吨酸性生产废水抽到西北侧新挖石坑内,用于软化岩石,平整土地。裸露地面呈黄绿色,坑内残存废水经采样监测,pH值呈酸性。另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缓冲池出现渗漏现象,酸性废水渗漏到东侧自然坑内,经采样监测,坑内水质pH值呈酸性。
11月8日,北镇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因其违法行为严重污染环境,依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1月14日北镇市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同时,北镇市纪委监委及时启动问责,对两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厂区自然坑内的土壤、厂区周边耕地等进行了采样监测。专家对监测结果评估论证,该厂区内地下水氯化物浓度未超标但接近标准值,与原环评数据比较出现增高现象;氟化物浓度出现增高现象,不排除受酸性污水外泄影响。对此,北镇市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土壤修复以及防渗、防溢工程整改。
据了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辽宁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锦州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不留死角,保证进度,改出实效。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做到一案一人一包到底,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截至11月25日,锦州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举报件21批158件。按办理时限要求,应办结的前13批7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69件,办结率90.8%;已办结案件共约谈5人、问责11人。